從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了解到,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長江流域禁捕的決策部署,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制定的《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專項行動方案》要求,該委日前發布《關于全面打擊經營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公告》(以下簡稱《公告》)。
《公告》嚴禁采購、銷售和加工來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撈漁獲物;嚴禁采購、銷售和加工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憑證的水產品;嚴禁對水產制品標注“長江野生魚”“長江野生江鮮”等字樣;嚴禁餐飲單位經營“長江野生魚”“長江野生江鮮”等相關菜品;嚴禁出售、購買、食用長江流域珍貴、瀕危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;嚴禁以“長江野生魚”“長江野生江鮮”為噱頭進行宣傳;嚴禁為出售、購買、利用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及其制品發布廣告;嚴禁為違法出售、購買、利用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及其制品提供交易服務。
《公告》明確,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》等,嚴厲打擊涉及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各類違法行為,切實加強“全鏈條”監管,確保有禁必止、有案必查,并向社會進行公示;構成犯罪的,移送公安機關。市民如發現上述違法行為可撥打12315或88908890進行舉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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